关于启动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理工发〔2019〕号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现将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的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应用技术型本科)
二、开设辅修专业的专业名称
序号 |
开办 学院 |
招生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招生类别 |
收费标准 (元/人·年) |
1 |
文法 |
法学 |
法学 |
辅修专业 |
3800 |
2 |
外语 |
英语 |
文学 |
辅修专业 |
3800 |
3 |
理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学 |
辅修专业 |
4200 |
4 |
理学 |
金融数学 |
理学 |
辅修专业 |
3800 |
5 |
理学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学 |
辅修专业 |
4200 |
三、选拔条件
选拔条件详见《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理工发〔2019〕号文件)(登录教务处网站可查阅),学生选择辅修专业时不可以选择与自己主修专业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例如:主修专业的学位类别是工学,则辅修专业的学位类别应选择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或文学)。
四、2018级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工作
各学院协助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2019年11月至12月上旬在2018级学生中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报名和预录取工作
①报名阶段(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学生本人于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期间到学生所在学院申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下载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递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材料于12月13日前汇总,填写《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并分送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汇总格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栏下载)
②预录取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3日)
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12月18日前审核学生申请审批材料,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审批材料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审定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预录取名单(初稿)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教务处于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受理2018级学生的辅修专业修读专业调整申请。于2020年1月3日前审定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预录取名单(定稿)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3.缴费确认工作
①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登录手机支付宝“赣服通”自行缴纳相应辅修学费;
②教务处将在2020年1月20日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未在规定期间进行费用缴纳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
4.正式录取
教务处审定2018级辅修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印制、分发录取通知书至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各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自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开始开展教学。
五、其他相关规定
1.修读辅修专业学习费用按两年缴纳,第二次缴费时间为第6学期开学初。
2.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环节由开办学院安排,上课时间从第4学期开始。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课程成绩管理由开办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统一管理。
3.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并修完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授予辅修专业。对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者,即使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业,也不能授予辅修专业。
4.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坚持继续修读,应立即向开办学院提出退修申请,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得辅修专业的,学费一律不退。
注:请南昌校区参照本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邱老师,李老师,8312201。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